本报北京10月17日讯 记者万静在今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秦宜智披露,为落实好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制定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并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当事人获得商标注册更为便捷,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大量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和为转让牟利而大量囤积商标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营商环境。
为有效规制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商标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就增强商标使用义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规制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等作出规定。
秦宜智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全流程监管,在商标审查审理的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依法打击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