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海南鸿竹商贸有限公司举报,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椰海粮油市场南区1栋111号的海口龙华南北盛商行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仓库中存放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午栏山”陈酿酒。
经查,当事商行销售的“午栏山”陈酿酒外包装标有“午栏山”字样,生产商为保定醇源酒业有限公司。海口龙华南北盛商行称,“午栏山”陈酿酒数量66件共396瓶,是北京京极酒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委托其销售的,存入时间为今年3月11日,并未进行销售。按市场价每瓶3.16元计算,该批陈酿酒货值1251.36元。
据了解,“牛栏山”商标注册号为第15615867号,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3月20日。今年3月16日,“牛栏山”注册商标权利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出具鉴定报告书,鉴定上述标有“午栏山”的陈酿酒并非其公司授权生产,系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认为,该陈酿酒标签上突出使用了“午栏山”的字样,与第15615867号注册商标的“牛栏山”字样极其相似,容易导致混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商行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并没收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午栏山”陈酿酒396瓶。(记者 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