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 | 商标新闻 | 商标知识 | 交易须知 | 海外注册 | 专利常识 | 专利分类 | 专利检索 | 专利申请 | 商标查询 | 商标注册
保护监测 : 法律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简介 : 证书展示 : 商标在线咨询 : 公告


“普洱茶”证明商标如何申办

发布时间:2006/12/25 10:15:37 来源:春城晚报 浏览次数:2308
    【办理条件】按有关规定,“普洱茶”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人,仅限于云南省普洱茶地方标准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普洱茶生产、加工并有稳定经营场所,能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商品商标注册证、企业代码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近期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完备合法经营手续的经营者。
   
    【办理流程】在申请办理时,普洱茶生产、加工企业向各州市的省普洱茶协会联络处提出申请,经联络处初审并在10日内作出书面意见。符合条件的上报省普洱茶协会,由该协会委托技术质量委员会评审,作出书面评审意见报协会,评审合格的,由省普洱茶协会颁发授权使用商标通知书,双方签订合同,企业缴纳使用费,协会颁发商标使用证书等。
   
    【每两年要续约】不符合条件未获准使用“普洱茶”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将及时收到审核意见,并可在15日内向云南省工商局商标处提出申诉。张宝三介绍,“普洱茶”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到期欲继续使用的,须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提出续签合同申请。


客户服务热线:86-754-88282008 88922008 82882008 82992008
传真:86-754-88282008 手机:13353082008 Email:88@2008IT.cn
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环路建南花园11栋楼下   本站是汕头市专利协会会员单位
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潮商”杂志理事单位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汕头市法律服务所 王晓东(主任)律师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6095137号 本站通用网址:京奥、京奥商标网、汕头商标网 本站广告位置招商
 汕头市京奥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2-2008 中国电信及广东网通提供网络 邮编:515041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