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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莱克斯与帅康专利纠纷案并未完结

发布时间:2007/3/22 14:21:53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460

     昨日(2007年3月21日)晚间得到伊莱克斯中国公司与浙江帅康电气公司联合发来的声明。在声明中,两家公司称之前媒体报道的伊莱克斯和帅康专利纠纷案二审相关情况与事实有较大的出入。
   
    但当问及媒体之前报道的赔偿金额以及涉及专利权等是否真实时,两家公司纷纷表示,“为确保顺利履行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帅康和伊莱克斯对此事件将不再做出任何公开陈述”。
   
    其实,伊莱克斯与帅康在联合声明中所提的“与事实有较大的出入”,指的是伊莱克斯提出的“帅康专利无效”请求。据帅康的说法,一审时,伊莱克斯即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帅康专利无效”的请求,但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的批复未发放下来,伊莱克斯的请求在一审时被驳回。
   
    “伊莱克斯的专利无效请求根本没有被驳回。”张晓琦昨日曾激动地向记者表示,“鉴于帅康没有诚意在先,伊莱克斯将继续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帅康专利无效’的请求,伊莱克斯将继续讨说法。”此外,她还指责帅康违反了庭外和解协议,向媒体公布了调解细节。
   
    但事情进展到昨日下午5时,伊莱克斯与帅康沟通后,双方才发出了那份联合声明。“当我看到媒体的报道时,情绪有点激动,但现在双方已达成共识,事情正在和解中。”张晓琦昨日晚间对记者表示。但她表示,目前还不能预测未来事态会如何发展。
   
    这起案件要追溯到去年6月27日。当时,帅康将伊莱克斯告上法院,称其未经许可大量生产、销售采用帅康专利技术灶具,要求伊莱克斯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今年3月1日,法院判伊莱克斯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灶具,并赔偿帅康30万元。伊莱克斯认为一审判决不公,上诉至浙江省高院。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帅康诉伊莱克斯专利侵权案二审结束。最终,伊莱克斯与帅康达成了庭外和解,伊莱克斯将赔付45万元给帅康,帅康则答应伊莱克斯在今年5月1日前可以继续销售侵权产品,保证其产品不下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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