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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申请专利可获补助与奖励 企业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07/3/23 14:18:24 来源:经济导报  浏览次数:729
      “在校学生申请专利每件给予100元—400元补助,企业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元的奖励。”日前,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公布2007年济南市专利申请补助及授权奖励标准,鼓励在校学生和企业发明创新。
   
    据介绍,可申请补助的费用包括专利文献检索费、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实审费。其中,专利申请检索由济南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承担。检索费标准按发明专利300元/件,实用新型100元/件,由2007年专利专项经费中给予资助。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实审费均按减缓之后的应缴费用给予补助。对于申请人是在校学生,且由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专利的,由代理机构承担部分援助义务,其代理费差额部分补助标准为:发明专利补助4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补助2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补助100元/件。
   
   
    对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企业发明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承担部分援助义务,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对代理机构代理企业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200元的奖励;对代理企业专利申请数量位于前3名的代理机构,分别给予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总量过百件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0000元的奖励;对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50件及100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和20000元的奖励。
   
    申请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接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的,每件奖励300元。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接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的,每件奖励1500元(对2006年缴纳授权费用,2007年获得授权证书的专利权人,仍按2006年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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