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使用管理办法》出台补充意见,扶持条件进一步放宽,企事业单位、专利代理机构、基层专利管理机构、专利代理人都将得到不同程度的资金扶持。
据介绍,企业有一定规模,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具有发明专利,年度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以上,且当年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30%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研氛围浓厚,自主创新能力强,年度专利申请量达到20件以上,且当年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30%以上,即满足重点扶持条件。满足条件的各企事业单位可通过专利代理机构或直接向沈阳市知识产权局申请资金补助。
重点扶持的政策及方式为,按照企事业单位当年专利申请同比增长数量直接予以每件500至5000元的择优费标准资助(不重复资助已经择优支持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