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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哥专利案终审辉瑞胜诉 国内开发要再等7年

发布时间:2007/10/29 14:12:58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720
      持续了三年多的洋“伟哥”万艾可专利纠纷终于在10月27日落下帷幕,北京高院终审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万艾可”专利无效决定,这个伟哥蓝色药品的所有者全球第一大制药企业美国辉瑞公司最终笑到了最后。
 
      而这场旷日持久的专利纠纷给中国医药行业带来的经验和教训也许将会使得医药界铭记。
 
      北京高院认为,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说明书所述的治疗效果及实验数据缺乏明确的指向及关联”的说法,属于认定事实有误,应予纠正。北京高院终审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伟哥”专利无效的决定,辉瑞公司重新获得“伟哥”专利权。
 
      据悉,早在1994年,辉瑞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万艾可专利。2001年9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辉瑞公司“伟哥”发明专利权,而在这期间,国内已经有多家企业自己投入研发万艾可的主要成分西地那非。
 
      专利曾判无效
 
      辉瑞获得专利之后,国内12家企业成立“伟哥联盟”联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认为万艾可不具有创造性,而且在英国等国也未被给予专利,请求宣告“伟哥”专利无效。2004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辉瑞公司的“万艾可”专利无效,原因是“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2004年9月,辉瑞一纸诉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告上法庭,同时还把国内12家企业列为第三人拉上了被告席。2005年3月31日,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首次开庭审理此案,直到2006年6月2日, 一中院认为,辉瑞该专利说明书已经附有实验数据,一般技术人员“无需花费创造性劳动”即可实现,专利复审委“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 
  
       国内开发要等到2014年 
  
      一中院宣判后,作为第三人的国内12家企业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院。直至27日,北京高院做出上述判决。
 
      10月28日记者致电12家企业之一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厂长陈矛,他表示已知此事,由于该专利是发明专利,不是工艺上的专利,国内企业想绕过专利开发很难。看来要等到2014年辉瑞专利过期之后了。现在公司也正在商讨如何处理此事。
 
      据悉,为了这个药,国内12家企业投入的研发成本不少,有的已经投入3000来万元,而花费的研发时间也都在3年以上,有的企业甚至开始做临床试验,并拿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证书。
 
      这么多人力和时间投入却因专利问题而一直无法转化成“万艾可”拥有专利,无疑给这些企业的土“伟哥”判了个“有期徒刑”,而这个期限将是7年。但7年之后,也许万艾可已经在中国整个抗ED市场抢占霸主地位,加之美国礼来、德国拜耳的同类抗ED药物在华的凶猛上市,到那时候是否有国产土“伟哥”一片天地还真难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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