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 | 商标新闻 | 商标知识 | 交易须知 | 海外注册 | 专利常识 | 专利分类 | 专利检索 | 专利申请 | 商标查询 | 商标注册
保护监测 : 法律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简介 : 证书展示 : 商标在线咨询 : 公告


美专利局初裁爱普生墨盒专利“死刑”

发布时间:2007/12/27 15:13:29 来源:比特网 浏览次数:879
      曾经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决中失利的中国墨盒企业纳斯达终于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扳回一局。

  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了日本精工爱普生公司的两项专利无效的官方声明,而这两项专利正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决中国墨盒侵权案中的核心专利。

  轰动一时的“中国墨盒专利侵权案”,核心焦点在爱普生提出的专利诉求的有效性,因此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官方申明,可能影响乃至决定纳思达与爱普生在美国专利诉讼。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此项无效裁定是对纳思达于2007年7月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的对爱普生专利权无效复审要求所作出的回应。

  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文件显示,这两项专利无效的原因是这两项专利使用了旧的在先技术,失去了专利应有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但由于这项裁决仅仅是初步裁决,日本精工爱普生公司还可以对此做出申辩,也可以对专利进行修改以维护其专利性。

  所以,专利是否有效还不能盖棺定论,业内人士分析称爱普生将会尽可能维护其专利权益,未来此案的焦点将会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转移至专利商标局。

  在接受采访时,纳思达市场总监臧晓钢对比特网(Chinabyte)表示“此次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日本EPSON917和053专利的无效裁决将会使美国ITC之前应日本EPSON要求对中国墨盒企业作出的普遍排除令的合理性受到质疑,也会有利于纳思达在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的法律诉讼,有利于纳思达自主知识产权的墨盒产品继续在美国市场销售。”目前纳斯达正在等待时机,准备将此案上诉到美国联邦巡回法院。

  此前同样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判决中失利的中国电池“337”案,中方上诉到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并取得了胜诉,法院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重新审理此案,从而实现了“变被动为主动”。由于美国法律体系采用的是案例法原则,因此纳思达表示对这次上诉充满了信心。


客户服务热线:86-754-88282008 88922008 82882008 82992008
传真:86-754-88282008 手机:13353082008 Email:88@2008IT.cn
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环路建南花园11栋楼下   本站是汕头市专利协会会员单位
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潮商”杂志理事单位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汕头市法律服务所 王晓东(主任)律师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6095137号 本站通用网址:京奥、京奥商标网、汕头商标网 本站广告位置招商
 汕头市京奥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2-2008 中国电信及广东网通提供网络 邮编:515041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