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9 14:45:31 来源:china.nikkeibp.co.jp 浏览次数:1070 |
【日经BP社报道】 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就美国博通与美国高通之间的专利侵害诉讼,向高通下达了禁止制造、使用和销售面向美国市场的部分产品的判决。这一消息是高通于2008年1月2日公布的。但是,如果高通接受支付专利使用费等条件,禁令可延期至2009年1月31日执行。
该诉讼由博通于2007年5月提起。2007年11月,联邦地方法院认定“高通侵害了博通持有的3项专利”,责令高通支付1960万美元的赔偿金。当时,博通就要求法院向高通下达命令,禁止高通制造、使用和销售已被认定侵权的芯片组及软件,此次的禁令就是应这一要求下达的。高通遭到禁令的产品是“Qchat”及面向1x/EV-DO的产品。博通表示,这些产品侵害了博通持有的美国专利“5,657,317”、“6,847,686”、“6,389,010”。
针对此次的禁令,高通表示:“将仔细研究这一复杂的判决,并请求法院对判决的各个细节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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